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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担易贷

发布机构:农业银行
以小微企业为贷款对象,以担保公司批量提供担保(见贷即保)作为增信措施的线下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最高额度1000万元
参考利率贷款利率定价实行参数化管理,综合考虑客户资质、贷款成本、风险覆盖、合理收益等因素,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12个月
担保方式担保
产品分类三农/农户

适用客户

小微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一)客户信用等级应在BBB级(含)或信用评分500分(含)以上。
(二)客户分类为支持类或维持类(无需分类的除外)。
(三)用信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最新一期《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制定)中所属细分行业良好值。
(四)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于零或虽然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于(或等于)零但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和大于零且预计现金流状况向好(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客户除外)。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含其他金融机构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券违约等),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六)客户承诺偿还农业银行信用前不再将资产抵(质)押给除农业银行之外的第三方,行业重点客户、总行级核心客户(包括集团本部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下同)除外。
(七)在本行无风险预警信息或者风险预警信息的产生非主观恶意且处置完成并经客户部门确认不存在实质风险。
(八)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经营期不足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客户除外)或在金融机构贷款(含债券等)违约或存在重大风险的法人客户不得办理。
(九)不得向关系人发放批量担保项下的“黔担易贷”款。
(十)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为中风险及以下;符合本行制裁风险管理政策;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
(十一)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人员未从事违法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涉电诈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十二)本行其他政策、制度要求的条件。

申请流程

执行一般法人信贷业务审批流程,包括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用信管理和存续期管理等业务环节。“黔担易贷”业务原则上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总行及省分行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客户评级、客户分类、授信、用信、定价审批权集中在同一层级的,可一并调查、审查、审批。

县区联系人

适用县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星关区 魏经理 18608577311
大方县 魏经理 18608577311
黔西市 魏经理 18608577311
金沙县 魏经理 18608577311
织金县 魏经理 18608577311
纳雍县 魏经理 18608577311
威宁县 魏经理 18608577311
赫章县 魏经理 18608577311